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(成都)中心
National Carbon Market Capacity Building Centre(Chengdu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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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1 号
为进一步推进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在中国的有序开展,促进清洁发展机制市场的健康发展,我们对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》进行了修订。现予以发布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2005年10月12日施行的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》同时废止。
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 平
科 技 部 部 长 万 钢
外 交 部 部 长 杨洁篪
财 政 部 部 长 谢旭人
二〇一一年八月三日
来源: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
链接:http://www.gov.cn/flfg/2011-09/22/content_1954044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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