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一期“企业碳排放核算与核查实践”课程培训通知
能力建设中心 发布时间:2022-05-31 阅读数:4186 分享至:

各位学员:

2020年9月22日,我国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上宣布,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,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,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,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,为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及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明确目标,为全国碳交易市场蓬勃发展注入强劲动力。

2021年7月16日,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鸣锣开市,首批2000多家发电企业(占全国碳排放总量超过40%)进入碳市场,这是我国第一次从国家层面将温室气体控排责任压实到企业,通过市场倒逼机制,促进产业技术的转型升级。生态环境部强调,“十四五”将是我国碳市场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期,将实现从试点先行到建立全国统一市场,实现从单一行业突破到多行业纳入,实现从启动交易到持续平稳运行。

2021年9月22日,中共中央 国务院《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》发布,对碳达峰碳中和进行全面部署。2021年10月24日,国务院《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》,重点实施“碳达峰十大行动”,即: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、节能降碳增效行动、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、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、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、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、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、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、绿色低碳全民行动、各地区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等。

随着全国统一碳市场启动运行,发电、钢铁、石化、化工、建材、有色、造纸、民航等高能耗和高排放行业,将面临“碳约束”新挑战。有关全国碳市场管理制度、MRV规则及第三方核查、发电行业配额分配、行业基准值确定、双碳背景下企业如何应对、怎样降低履约成本等等,均是碳市场各相关参与方关注的重点议题。

为加强第三方核查能力,控排企业碳排放核算和报送能力,掌握基本工作流程和正确的量化及核算方法,制定合理的监测计划,熟知并落实MRV体系工作,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(成都)中心(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)推出第十一期“企业碳排放核算与核查实践培训课程”。培训考核合格学员将获得“碳核查员”课程培训证书。

一、培训时间

2022年6月20-22日。

二、培训对象

1.纳入全国统一碳市场的各企(事)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员;

2.地方各级政府、公共机构、低碳试点、碳排放报告、清单编制及碳市场管理相关人员;

3.从事碳排放核算核查的咨询服务机构、节能技术服务公司、科研单位、高校等支撑机构人员;

4.其他对企业碳排放核算体系及核查标准感兴趣的相关人员。

三、培训内容

模块一 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核查政策 

1.国家低碳减排与碳市场政策背景

2.全国碳市场建设进展及展望 

3.国家第三方核查政策要求与规范

模块二 国家重点行业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

1.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指南解读

2.行业温室气体排放补充数据表解读与填写规范

3.监测计划制定规范及要点解读

4.国家碳市场帮助平台典型问题解析

模块三 国家温室气体排放第三方核查标准与实践 

1.第三方核查基本工作流程与关键点 

2.中国自愿减排项目(CCER)核查标准

3.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流程和案例解读

模块四 互动模拟实操教学与分组讨论

1.互动模拟:企业碳排放核算核查实践

2.互动模拟:CCER项目审定流程及关键点案例实践

3.分组讨论:纳入企业如何配合第三方开展碳排放核查工作

四、培训方式

线上

五、培训收费

线上:2000元/人。

六、付款账号

单位名称 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有限公司

开户银行 兴业银行成都分行

汇款账号 431020100100859384

七、报名方式

请参训人员将报名回执表(见附件)、1寸证件照(蓝底或红底)、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于2022年6月16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: carboncbc@sceex.com.cn。

报名咨询:岳老师:19180635153   张老师:13981940453

     

第十一期碳核查培训通知.pdf


 报名回执表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