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及个人:
2024年1月25日,国务院正式公布《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。《条例》对碳排放核算核查及数据质量控制作出明确规定,强化重点排放单位和技术服务机构及人员法律责任,加大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处罚力度。2023年9月19日,国家人社部、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《碳排放管理员》职业标准,碳排放核算正式纳入国家职业目录,将得到社会广泛认可。2022年4月,国家发改委、国家统计局、生态环境部印发《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》提出“到2025年,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进一步完善,核算方法更加科学,数据质量全面提高,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供全面科学可靠数据支持。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基层机构和队伍建设,提高核算能力和水平”。2022年11月9日,四川省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印发《四川省碳市场能力提升行动方案》要求:规范开展碳排放核算工作,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管和执法能力建设,坚决查处碳排放数据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,全面提升碳排放数据质量。
为宣贯国家碳排放政策法规,助力政府部门、重点排放单位、技术服务机构、高校、科研机构等单位人员学习掌握碳排放政策法规、技术标准、核算指南及报告编制等知识,提升碳排放核算水平和管理能力,提高碳排放数据质量,保障和促进碳市场健康发展,为双碳目标实现保驾护航,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(成都)中心(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合署机构)举办“碳排放核算”岗位职业能力培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时间
2024年4月9—12日(4月9日15:00-18:00报到)。
二、培训地点
四川省成都新都区宝光大道126号(成都川视宝光宾馆)
三、培训对象
1.有关政府部门、产业园区、企事业单位、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业主等从事应对气候变化、碳达峰碳中和、碳排放核算核查及相关工作人员;
2.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位从事能源环保、碳排放核算核查及相关工作人员;
3.即将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石化、化工、建材、钢铁、有色、造纸、航空等重点行业单位从事能源环保、碳排放核算核查及相关工作人员;
4.碳市场咨询服务机构、节能降碳服务机构、金融机构、投资机构等单位相关技术管理人员;
5.学校师生(普通高校、职业院校、技工学校等)、科研院所及企事业单位从事绿色低碳技术经济管理人员;
6.其他有意从事应对气候变化、碳达峰碳中和、碳排放核算核查及相关工作人员。
四、培训内容
模块一:碳交易市场发展与机遇
1.碳交易原理与碳市场机制
2.全球碳市场发展与实践
3.我国双碳目标政策路径及机遇
模块二:企业碳排放核算报告与数据质量
1.碳排放核算与报告工作流程及要求
2.碳排放核算方法、核算指南与报告编制
3.碳排放核算数据管理与质量控制
4.碳排放核算信息化及软件工具
5.国际碳排放核算方法标准及统一性
模块三:重点行业碳排放核算要求与案例
1.电力行业碳排放核算
2.钢铁行业碳排放核算
3.水泥行业碳排放核算
模块四:模拟操作实践
企业碳排放核算操作实践
五、培训费用
4800元/人,中小微企业和已经参加过环交所其他收费培训人员4000元/人,含资料费、培训期间午餐。住宿可统一安排,费用自理。
【特别提示】根据《成都市零碳券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成发改环资〔2023〕237号),符合条件单位参加培训人员,可通过成都市零碳券管理平台(https://www.cdltfw.com)申领能力建设零碳券。
六、收款账户
单位名称: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有限公司
开户银行:兴业银行成都分行
汇款账号:431 020 100 100 859 384
七、证书
【培训证书】参加培训学员,经考核合格由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颁发“碳排放核算”培训证书。
八、报名方式
请参训人员将报名表(见附件)、2寸证件照(白底、蓝底或红底)、身份证扫描件,于2024年4月8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:carboncbc@sceex.com.cn。
报名咨询:岳老师19180635153,赵老师13618071727
备注:本次培训满40人即开班。
附件:“碳排放核算”岗位职业能力培训报名表
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(成都)中心
2024年3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