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态环境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《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》的通知
生态环境部 发布时间:2023-11-07 阅读数:920 分享至:

来源:生态环境部


生态环境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《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》的通知


环气候〔2023〕67号
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,国务院有关部门:


  经国务院同意,现将《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

生态环境部


外交部


国家发展改革委


 科技部


工业和信息化部


 财政部


自然资源部


 住房城乡建设部


农业农村部


 应急管理部


国家能源局


2023年11月7日


(此件社会公开)


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11月7日印发


附件: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.pdf


链接:https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3/202311/t20231107_1055437.html